入党时的政审材料应该在什么阶段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但对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未作具体规定。从各地的实践看,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从方法上讲,要将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的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的情况、函调和外调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形成一份综合材料。 ⑵从内容上讲,要包括: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②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的表现;④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⑤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⑶从形式上讲,要...全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但对综合性政审材料的写法未作具体规定。从各地的实践看,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⑴从方法上讲,要将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情况、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的情况、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的情况、函调和外调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形成一份综合材料。
⑵从内容上讲,要包括: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②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③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的表现;④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⑤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⑶从形式上讲,要有以下几点:①标题,如关于×××的综合性政审材料。②正文,要写清通过什么手段对发展对象进行了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和结论。③落款,写清是谁负责形成的材料,如党支部(党总支),还要写上经手人姓名。
④日期,以公历计。 ⑷写综合性政审材料一是要把通过不同方式得到的政治审查材料都综合进来,不能遗漏。二是要言简意赅,不能啰嗦。三是要准确明快,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 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上级党组织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的意见怎么写? 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谈话要形成意见,并填写在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专门栏目里。这个谈话意见文字不一定多,但内容一定要全面和准确,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和发展对象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这些内容简写。 ⑵通过谈话对发展对象形成了什么样的总体看法。
这个看法可以是多角度的。 ⑶谈话人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要提出明确的意见。认为发展对象已符合党员条件,就写已具备党员条件,可以接收为预备党员。认为发展对象不具备党员条件,就写不具备党员条件,暂不能接收其入党。
不能写模棱两可的意见。最好还要对发展对象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如有明显的缺点和不足,也应指出来。 ⑷谈话人要签名盖章并写清年、月、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