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我的钱五万元,至今未还,已有五年时间,准备诉讼,
最近听说,这种情况可主张四倍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赔偿,
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请各位大虾明示,谢谢。
你的问题需要分步骤来解答:
1、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1)“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话,为2年,超过两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除非欠钱者良心发现,主动还款。
(2)如果“欠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欠钱之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既然对方欠钱到现在已经5年,要想不超过诉讼时效,就需要你来举证,证明在诉讼时效内,你曾经向对方要过钱。
这一点只要有证人证言就可以了,实践中一般是很好解决的。
2、关于利息的问题?
(1)民间借贷如果双方在欠条中约定了利息,自然按约定的计算;(2)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视为该借款合同不需要支付利息。
但是,如果对方超过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你可以从超过之日起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如果未约定还款期限,从你想对方催要之日起,开始计算欠款利息。该利息按照法律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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