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酒文化中的地位可通过哪几个方面体现?
妇女与酒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不同民族,情况各不相同。贵州省望谟县乐康乡布依族男子酷好饮酒,但妇女不饮酒。过去瑶族男子多有酒的嗜好,在十五六岁以上,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喝酒的。栖系自酿,取饮方便,所以富裕者每曰常饮一两次、甚至三次,而晚餐饮一次最为普遍,视吃酒比吃饭还重要。 然而瑶族妇女饮酒却很难找出例子,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在酒会这一集中饮酒的场合中也是这样。水族不仅男子90%以上有饮酒的嗜好,而且女子也可以饮一些。特别是当女宾客来到时,须由家中主妇陪同,共同畅饮。 壮族男子多饮酒,约占男子的70%~80%,但据调查,女子只有4%左右的人饮酒。在壮族的宴会上,男女一般不共席,主要是因...全部
妇女与酒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不同民族,情况各不相同。贵州省望谟县乐康乡布依族男子酷好饮酒,但妇女不饮酒。过去瑶族男子多有酒的嗜好,在十五六岁以上,几乎没有一个不会喝酒的。栖系自酿,取饮方便,所以富裕者每曰常饮一两次、甚至三次,而晚餐饮一次最为普遍,视吃酒比吃饭还重要。
然而瑶族妇女饮酒却很难找出例子,即使有,也是极个别的,在酒会这一集中饮酒的场合中也是这样。水族不仅男子90%以上有饮酒的嗜好,而且女子也可以饮一些。特别是当女宾客来到时,须由家中主妇陪同,共同畅饮。
壮族男子多饮酒,约占男子的70%~80%,但据调查,女子只有4%左右的人饮酒。在壮族的宴会上,男女一般不共席,主要是因为女子不吸烟、饮酒,饮食的速度也不同,其次,也避免男人酒醉后言行上的粗野。
这种习俗一直保留到现在。但同样是壮族,从江的壮族妇女则多能饮酒,有的还胜过男子。逢年过节或喜庆宴会时,妇女们常与男子对饮而歌。迎宾待客,当酒兴之时,往往先由妇女吟歌敬酒,务使客醉为乐。可见同一民族的不同地区也可能会有差异。
景颇族的情况就大不一样,无论男女老幼几乎都有饮酒的强烈嗜好没有饭吃可以,没有酒喝不行”,是他(她)们常说的一句俗话。人们之间,即使是老妪之间,无论在什么时间或场合相遇,首要的礼节便是相互交换烟盒和酒筒:烟盒在先,是友好的第一步,但仍属一般;酒筒其次,感情却更加深厚了。
他(她)们的饮酒嗜好,是从小就培养起来的,有的从一两岁的婴幼儿时期开始,父母便经常用筷子蘸酒喂给他(她)。
上述布依、瑶、水、壮和景颇五个民族的妇女,在饮酒上也显示出五种不同的类型:不饮、极个别饮、少数饮、多数饮和绝大多数饮。
而除了在饮酒的普遍程度问题上,不同民族或地区的妇女常显示出自己的特征外,妇女在酒文化中的地位,还通过以下几方面表现出来。
1。妇女酿酒
妇女酿酒在中国酒文化历史上是很突出的。中国古代传说中的始作酒者仪狄就是帝女。
文献记载:“酒人,女酒三十人。注:女酒,女奴晓酒者。”可见,我国古代,酒多为妇女所酿造。今天,我国南方人喜欢食用的甜米酒,即酒酿,仍多为妇女所作。在少数民族中,侗族妇女极善酿酒。水族妇女擅长酿糯米酒,酿酒在水族社会中是妇女的事。
水族人民自制酒药时,特别强调由妇女们集体进行。姑娘、中年妇女、老年妇女都可以参加,由寨内最有威望的妇女领头。采集到的原料全寨集中,洗净、切碎、舂烂,放入大锅里,添上清水煮。待树叶煮熟后,各家各户都来舀煮好的树叶汤。
水族妇女制作酒药的历史悠久,反映了妇女在酒文化历史上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海南黎族妇女擅长蒸酒,黎族社会也认为这是他们的工作。
我国台湾以及东亚一带的民族学资料告诉我们,分布于该地的嚼酒,虽然男女老幼皆可嚼,但多数为少女和已无月经的老妪。
其中祭祀用酒,则必须由少女嚼。我国民族学家凌纯声曾对这一嚼者的文化特质专门进行研究,得出结论说:“在东亚、太平洋、中南美洲三区,嚼酒是女人的事;嚼者多半是少女或老妪;祭祀用酒必须由少女嚼;男子和男孩甚少嚼酒,唯一的例外是在Melanesia祗由男人自嚼自饮,
2。
妇女劝酒
在中国长达2000年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备受压迫,地位低下。但中国妇女辛勤劳作,贤淑善良,热情好客,慷慨大方的优秀品质,也是众所周知和备受赞扬的。诗云:“夫婿长贫老岁华,生憎名字满天涯。
席门却有闲车马,自拔金钗付酒家。”丈夫虽然贫穷,但客人一旦来到,妻子就不动声色地用金钗换来美酒款待。这生动的诗句,所反映的生活真实,不仅说明以酒待客的重要,更说明中国古代妇女慷慨好客的博大胸怀和对酒的重视!“吴姬十五发鬉鬈,玉碗蒲桃劝客酣;但过黄河风色冷,更无春酒似江南。
”一名为生活所迫、服务于酒店的吴地少女——吴姬是那样的单纯质朴!她热忱好客,对客人彬彬有礼,情真意诚地向客人劝酒,体现了广大妇女的伟大情操和劝酒时的动人形象。由妇女出面向客人劝酒,能表现主人对客人的真诚知己和友谊深厚的程度,是中国自古以来早已形成的一种习俗。
在这一习俗中,妇女是不可取代的重要角色。
3。游乐日饮酒
在我国古代,曾有过一个妇女饮酒游乐日。据载:“九为阳数。古人以二十九日为上九,初九日为中九,十九日为下九。每月下九,置酒为妇女之欢,名曰阳会。
”所以,下九是我国古代妇女约定俗成的一个饮酒游乐日。在封建社会妇女地位比较低下的情况下,下九虽然还算不上是真正的、妇女的节日,但到了这一天,妇女们都主动放下手中的活儿,聚在一起饮酒、游戏、欢歌,以待月明。
因为难得有这样一天休息、游乐日,妇女们都很珍惜它,常舍不得睡觉,一直玩到第二天早上。这一风俗盛行于汉、魏时。在具有反封建、争取妇女婚姻自由意义的《孔雀东南飞》里,有“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的诗句,就是当时下九日妇女饮酒嬉戏风俗的写照。
后来,由于封建制度不断完善和加强,这一习俗自然得不到发展,并逐渐淡化以至消亡,到了近现代就完全绝迹了。
4。结社饮酒
在当代我国一些地区,还有某种妇女结社饮酒的现象。例如,由妇女们结成的鸡蛋社或鸭蛋社,就曾流行于微山湖湖区乡村。
所谓鸡(鸭)蛋社,即妇女们平日按规定各出几枚蛋,积攒起来卖掉作为本钱,再通过借贷生息,最后妇女们约定一日,用这笔钱打酒、买肉、会餐、聚饮。这是妇女们为改善自身生活,争取自由幸福所作的一种努力,也把饮酒放在了一个比较突出的地位。
5。酿制女酒
这是一个具有显著特点、分布地区较广的酒文化现象,在江浙一带的古越人中、今天的汉族中以及贵州省的苗族中都有分布。在唐•房千里《投荒杂录》、《清稗类钞•饮食类》等古代文献中都有女酒的记载。
女酒又叫女儿酒,是在女儿出生后几岁时就酿制,藏到女儿出嫁时用以宴客的美酒。早在唐代,浙江绍兴的汉族就有“女儿酒”,到了清代,因用彩绘的酒坛盛装,并用做新娘陪嫁的礼物,所以又叫花雕酒。贵州苗族也有女儿出嫁时宴客用女酒的习俗。
新娘子在天不亮时就被接到新郎家,由请来的两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用七个酒杯斟满甜酒,让新娘子饮。新娘子每一杯呷一小口酒,而后鞭炮齐鸣。此时开始让本家的亲朋进屋赴宴。宴席上:男女青年对歌饮酒,在悠扬的芦笙乐曲中翩翩起舞。
酒宴一直持续到第二天黎明才尽欢而散。女酒发展成为一种专门的习俗用酒,有以女儿比美酒、同时又以美酒比女儿的双重含义,充满了赞誉的激情,也说明了妇女在酒文化中的地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