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判员的编制,分工与职责是什么?
答:1 )编制。
筹办运动会,应根据其类别、规模和实际情况需要以及我国传统 分工习惯设立裁判组。大、中型运动会裁判员编制不得少于100名, 基层运动会可适当减少,但须保证计时员的数量。
2)分工与职责。
(1 )总裁判1人。总裁判受组委会的领导,直接对竞赛委员会主 任负责。 其职责归结如下:
① 赛前了解竞赛规程、场地器材设施、竞赛日程安排、裁判队 伍组成。
② 组织领导大会裁判工作。
③ 与技术代表协作,掌握比赛进程,根据规则解决比赛中的有 关问题。
④ 当裁判长的判定不一致时,可作最后裁定。
⑤ 有权警告、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取录资格。
⑥ 亲临或委派他人到破纪录的现场审核成绩并签字。
⑦ 宣布比赛结果。
⑧ 组织各裁判组总结。
(2 )副总裁判1〜2人(分管径赛和田赛)。
① 协助总裁判工作,当总裁判缺席时代理其职务。
② 负责场地器材设施的检查与核实。
③ 检查、督促、调动或调整裁判员的工作。
(1) 径赛裁判长1人或1人以上
① 组织领导赛前、赛后控制中心、终点、计时、检查各组主裁
判和发令员、径赛风速测量员以及全体径赛裁判员进行工作。
② 统一径赛各组之间的联络方式、单据走向和长跑比赛终点计 时记圈方法。
③ 检查、核实径赛场地器材设施。
④ 掌握径赛比赛进程,解决径赛有关问题。
⑤ 有权警告、取消径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⑥ 审核径赛每组比赛的名次和成绩并签名。
如设两名径赛裁判长,一人在终点记录处审核名次和成绩,另一 人游动,检查处理径赛的有关问题。
(4 )田赛裁判长1人或1人以上。
① 组织领导田赛裁判员和田赛风速测量员进行工作。
② 组织各组统一裁判方法,审核跳高、撑竿跳高的起跳高度和 每轮升高计划。
③ 检查、审核田赛场地器材设施。
④ 掌握田赛的比赛进程,解决田赛有关问题。
⑤ 有权警告、取消田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
⑥ 审核成绩,签名后请技术官员签名。
(5 )全能裁判长1人或多人。他具有全能比赛进程的裁判权。但 径赛和田赛项目裁判长应分别保留对全能中各个单项的裁判权。
(6)外场裁判长(赛跑或竞走)1人。
负责外场项目裁判工作, 但对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事无权管辖。
(7 )其余主裁判和裁判员的编制、分工与职责归列到相应裁判组 中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