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公司的支、票,别的单位人财务问我要一张空白支票,。我可以给吗?因那天在外面她开支票写错了,要回自己公司去拿不方更,就问我有没有,我袋里是有,可我想不好给她用的吧,所以我就说没有,可我一想人家也是做财务的,要不能用的话怎么会开口问我要,所以我想问一下了
正常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在购买支票的时候支票号码在银行都有登记,如果这张支票将来不出问题还好,万一出了问题,你们的责任就分不清了。更何况你和那单位也没有什么业务往来,更不能随便将支票给别人了,而且支票没有一张,都要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登记的,要写明金额 ,用途、领用人等相关信息。
有的银行在出售支票时会让购买人当面盖上公司的账号章,比如说建行,有的银行就提醒购买人回去要盖上账号章,所以说这个不是银行的硬性规定,购买完支票后,回单位最好先盖上公司的账号章。
肯定不能,银行登记的是你们单位的支票,而且你的支票上写的是你们单位的银行账号,如果他付款的话,是从你公司的账户划款的。这样的话,这笔钱花在哪儿,用途是什么,将来你说不清楚
不可以出借的,你在银行领用空白支票时是登记了编号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否则, 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楼上几位分析的责任说的很清楚,当然不能给。 再说在银行购支票时,银行已在支票上盖上了你单位银行帐号了,他拿去也没有用。
我有公司的支、票,别的单位人财务问我要一张空白支票,。我可以给吗?因那天在外面她开支票写错了,要回自己公司去拿不方更,就问我有没有,我袋里是有,可我想不好给她用的吧,所以我就说没有,可我一想人家也是做财务的,要不能用的话怎么会开口问我要,所以我想问一下了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碰到这一类事情。
周恩来总理生前有一句名言:“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
财务工作比较严谨,这是财务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
前几天,有财务同仁问:砖瓦厂向建筑公司出售大理石头,发票开成“煤渣砖”(属于节能产品,可以免税),可不可以?
又有有财务同仁问:出差车票丢了,领导已经同意出差用其他发票报销,财务可以支付吗?
像这种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事情,应该如何解决?
大多数财务前辈都支持,同意变通进行财务处理。
其实,如果是我碰到兄弟单位财务求援,我会考虑:如果说数额不大(比如五千元以下),对方可以信任的情况下,可以跟头头商量一下,给予支持。
财务本身其实就有代收代付科目(与兄弟单位往来可以列为:其他应收、应付),在账务上完全可以处理为代付,支票本身也是可以背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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