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调整补发2008年9个月的工资,每月300元,共计金额为2700元,一次性发放,应该怎么扣个税?
公司给员工调整补发2008年9个月的工资,每月300元,共计金额为2700元,一次性发放,应该怎么扣个税? 不扣个税 该员工原工资为1000元,加上补发300元,共计1300元,还未达到个税起征点,是否可以不缴个人所得税 可以,不交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采取九级超额累进制, 即(应纳税所得-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将应纳税所得-1600后在税率表中查找出适用税率后减去适用速算扣除数即可。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根据税收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补发的是每月300元,加上原先发的每月要超过2000元才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