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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契税前离婚算首套?

答:你离婚单身,名下无房算首套。如名下有房还没有和爱人交接清楚算2套,交接清楚后算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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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关于股票的一道问题

答:10000元,在2006年6月30日买进万科,当天万科的收市价格为:5.65元,可买进约1760股;经过07年10送5股,派1.5元,把所得的现金237.6元(除税)买进股票,当天的除权价大约是15元左右,可买进15股,加上分红所送的红股,你一共有;1760*1.5 15=2655股票;到2007年5月5日开盘时的股价,万科是24.37元,你的市值就是64702.35元;你的2年的收益就是547.02%.<br/>这就是好公司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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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6

承受与原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土地是否缴纳契税?

答: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由于转让方与国 家的关系转变为受让与出让的关系,因而转让方要补缴国有土地出让的契税, 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即36万元的部分应当缴纳 契税。由于转让方为原国有企业,虽然原企业为契税纳税人,但原企业已经 由你公司购买,因而契税承担人应为你公司;你公司为国有土地转让的承受 方,你公司受让原国有企业的房产及土地,按国有土地转让缴纳契税,其计 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或竞买价格,但由于你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 全部职工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用工合同,因此应当免征契税。在此,需要 提醒的是,财税〔2015〕37号文件执行的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 12月31日,届时如有调整,请按照新的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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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0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土地使用权是否缴纳契税?

答: 根据《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 4号)第 八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 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 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 不征收契税。 因此,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土地、 房屋权属无偿划转行为,也不征收契税。 但是该项业务应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划 转,而且必须是“无偿”划转,则不征收契税。否则,契税应照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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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5

以竞价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之后发生的拆迁费是否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1条第2项规定,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 在内。 超面积、超标准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款依然属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应申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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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7

交契税前离婚算首套?

答:你离婚单身,名下无房算首套。如名下有房还没有和爱人交接清楚算2套,交接清楚后算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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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5

长沙契税退税提供的社保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为基?

答:契税退税: 1.持有拆迁协议的再买房可以退契税或者免交契税; 2.卖了公房一年之内买商品房的可以退契税或者免交契税; 以上的退和免交都是要地税部门核算退款金额的。 还有就是交了契税后,实际买的房子并没有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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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一次性购买土地的款,怎样做科目?

答:1、支付土地款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449万 贷:银行存款等 449万 2、办理土地证时,要缴纳契税,契税计入土地成本中。即“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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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6

同一投资主体内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答: 中华。会计网校忘情水1995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因此,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行为,也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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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30

同一投资主体内土地权属转移是否缴纳契税?

答: 中华。会计网校纵情跳跃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因此,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土地、房屋权属无偿划转行为,也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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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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