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是指企业预付给职工和内部有关单位用作差旅费、零星采购和日常零星开支事后需要报销的款项。为了防止浪费和挪用公款,必须建立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制度,认真加以执行。
备用金按备用形式,可分为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定额备用金是为了满足企业有关部门日常零星开支需要的 备用金,一经核定不得随意增减。 领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
例。
某商店供应科使用定额备用金,定额为1200元。5月14日用现金购买商品800元,其备用金只剩下400元,次日到财务科报销,出纳员补给现金800元,这样供应科的备用金又达到了1200元。
不同的单位,其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使用备用金的业务性质不同,会计制度的规定也不同,因而在报销备用金时,其编制的现金付款凭证的借方科目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