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中现金的结算起点为多少元?
1988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至今没有进行修改,仍在沿用。其中;第五条规定:1职工工资,京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 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 中国人名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以上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第9条还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以多...全部
1988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至今没有进行修改,仍在沿用。其中;第五条规定:1职工工资,京贴;2 个人劳务报酬;3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 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8 中国人名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以上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第9条还规定: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以多余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以上具体可以参考管理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应和银行沟通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到目前为止仍沿用1988年的现金管理条理,现金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不是很固定。详情参考现金使用范围。
现金使用的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的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置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费用等。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燷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注:凡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输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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