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工程有哪些分类?
视房屋的完损状况,维修工程可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五类。1。翻修工程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其包括原地翻修改建、移地翻修改建、小区复建房等。 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了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因自然灾害破坏损毁严重,已经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危险房屋;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简陋、陈旧,无任何修理价值的房屋;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低势低洼长期积水又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国家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2。大修工程那些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又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全部
视房屋的完损状况,维修工程可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五类。1。翻修工程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其包括原地翻修改建、移地翻修改建、小区复建房等。
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了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因自然灾害破坏损毁严重,已经不能再继续使用的危险房屋;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简陋、陈旧,无任何修理价值的房屋;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低势低洼长期积水又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国家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2。大修工程那些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又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为大 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主体结构的大部严重损坏,无倒塌或有局部 倒塌危险的房屋;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包括上水、电照、通 风、采暖等)必须进行管线更换改善新装的房屋;因改善居住条件, 需局部改建的房屋;需对主体结构进行专项防震加固房屋。
3。中修工程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 程。主要适用于:少量结构件形成危险点的房屋;一般损坏的房 屋,如整幢房屋的门窗整修,楼地面、楼梯维修,以及抹灰修补 油漆保养、设备管线的维修和零配件的更换等;整幢房屋的公用 生活设备,如上下水管道、通风采暖设备管道、电气照明线路等 需局部进行更换、改善或改装、新装工程的房屋以及单项目维修 的房屋。
1。小修工程凡需及时修复使用过程中构件、配件和设备正常的小损小坏,少量用工,综合平均费用为所管房屋现时总造价的1%以下,保 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预防性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主要适 用于:屋面、屋脊破损或漏水;门窗整修、调换、油漆;修补楼地面面层,及内外墙体(包括抹灰、窗台、腰线等);拆砌挖补局部墙体、个别拱圈,拆换个别过梁等更换个别檀条、屋架、木柱,修补木楼梯等;水卫、电气、暖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等;下水管道的疏通,修补明沟、散水、落水管等;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维修等。
2。综合维修工程凡成片多幢(大楼可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全项目修理),其费用控制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 造价的20%以上的工程为综合维修工程。综合维修工程主要 适用于:该片(幢)大部门严重损坏,或一般性损坏需进行有 计划维修的房屋;需改变片(幢)面貌而进行有计划维修的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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