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和养路费分别可以在哪家银行交?收费标准是什么?
明年养路费:本月11日起开征
从12月11日起,我市公路征稽部门将开始收取2008年度养路费,统缴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跨省行驶的车辆,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 在统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按10个月计征。
2008年养路费征收标准与2007年基本一致,具体征收标准为:客车200元/月吨(小轿车按半吨计算100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5座以上营运客车以及5座或5座以下出租小客车200元/月吨(另外还需缴纳60元/月座公路客运附加费)。
可以通过四种方式交纳养路费。第一种方式:刷卡交费,持有银联卡的车主可以到就近的公路征稽所...全部
明年养路费:本月11日起开征
从12月11日起,我市公路征稽部门将开始收取2008年度养路费,统缴期为2007年12月11日至2008年4月10日,跨省行驶的车辆,须在2008年1月10日前缴纳。
在统缴期内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按10个月计征。
2008年养路费征收标准与2007年基本一致,具体征收标准为:客车200元/月吨(小轿车按半吨计算100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5座以上营运客车以及5座或5座以下出租小客车200元/月吨(另外还需缴纳60元/月座公路客运附加费)。
可以通过四种方式交纳养路费。第一种方式:刷卡交费,持有银联卡的车主可以到就近的公路征稽所刷卡交费;第二种方式:现金交费,无卡的车主可以到深圳发展银行各网点进行交费,3日内凭银行开具的交费回单,到就近的公路征稽所领取养路费缴费证;第三种方式:网上交费,车主可以登录广东公路征稽网站进行网上交费,票证将有偿(深圳辖区内10元人民币)快递到车主手中。
第四种方式:银行协议扣款,车主可以到征稽所领取银行扣款协议书,进行协议扣款,银行将在约定的期限内代扣公路规费款。
车船税:不同购车日交费方式各异
2007年车船使用税缴纳期限按照购车时间的不同有差异,具体来说:
2007年1月1日前购买的机动车,并于2007年9月1日前已经购买了交强险但尚未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的,可在2008年购买交强险时一并缴纳,也可在2008年1月1日前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缴纳。
2007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购买,并于2007年9月1日前购买了交强险但尚未缴纳2007年度车船税的,车主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前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办理登记和申报缴纳。
200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机动车,车主可在购买交强险时一并缴纳;也可在购买交强险之前(新车除外),到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办理登记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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