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旧机动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人扩 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 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 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全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人扩 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 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 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 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 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项 中“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修改为“按简易 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
因此,贵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车应按照3%征收率 减按2%征收增值税;将车辆报废后做废品出售应按17%计算缴纳 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车应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 值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