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因装修厂房购进的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因装修厂房购进的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进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