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财政 财政

此规定是否仅限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

企业所得税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居民企业来自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抵免。此规定是否仅限于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如果没有签订税收协定也可以抵免,为什么还要签订避免重复征税协定?

全部回答

2016-06-18

204 0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i号公告)规定,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统称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23 条、第24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适用本通知。
   可以适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以下同)所得税收抵免的纳税人包括两类: 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3条关于境外税额直接抵免和第24 条关于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规定,居民企业(包括按境外法律设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的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3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根据上述规定,居民企业以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23条、第24条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不受是否签订税收协定的限定条件。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财政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个人理财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财政
财政
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
审计税务
税务办理
税目
消费税
占用税
契税
所得税
税票
国税
税号
税务代办
发票
纳税
出纳
税务注销
税款
税务服务
纳税人
计税
关税
税控
税卡
税务会计
营业税
税务实务
税务审计
工商税务
盈利
会计
税务变更
所税
税务清算
增值税
报税
税是
税务筹划
行为税
代理税务
审计
购置税
税务师
免税
税种
税制
办理税务
印花税
税务申报
税务税务
分税制
遗产税
交税
征税
税能
偷税
税收
应税
电子税务
财务会计
税率
国家税收
扣税
税后
税务
抗税
进口税
税要
零关税
个人所得税
使用税
抄税
进项税额
关税率
税友
税务做账
农业税
税盘
利税
附加税
做帐
税户
税会
价税
税务风险
税局
金税
个人所得税法
地税
税收政策
专用发票
国地税
财务状况
城建税
中央税
税务所
税额
含税价
税赋
土地税
税通
代办税务
税单
地税网
税金
税务登记
公司财务
注销税务
税时
税务代理
燃油税
免税店
税点
税钱
税则
税费
税务顾问
新税法
财政政策
财务费用
财政拨款
税控机
钱税
税负
统一发票
零税率
含税
财产税
欠税
利息税
财务收支
国家税务
完税
退税率
普通发票
财经
资源税
税价
税务咨询
项税
交易税
工商税
流转税
公司税务
税收制度
税务机关
打印发票
应纳税额
税务报
国税发
不含税
税交
税收收入
个税
税基
企业税务
车船税
所得税率
所得税法
商业发票
税务局
海关税
企业财务
地方税
税源
财政支出
财政
财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