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农产品的13%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的账
一、首先,要确定减免增值税的方式。增值税优惠种类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二、然后根据减免方式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如:
(一)直接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文件将免征对象扩大到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并规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同时要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否则不予免税。
例如:某大型超市为...全部
一、首先,要确定减免增值税的方式。增值税优惠种类主要有直接免征、直接减征、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
二、然后根据减免方式做相关的账务处理。如:
(一)直接免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税〔2011〕137号文件将免征对象扩大到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并规定了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主要品种,同时要求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否则不予免税。
例如:某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3月直接收购农户生产的蔬菜100万元,上门收购运输费用10万元。当月全部对外销售,销售额为150万元。假设蔬菜销售额能单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税费。
1。购进蔬菜时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其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转出,财税〔2011〕137号文件明确规定,购进的蔬菜销售时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会计及税务处理不再像以前那样将购进农产品按照购进金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在购进时全部计入蔬菜的购进成本。
借:原材料 1100000
贷:银行存款 1100000。
2。销售蔬菜时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0。
(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大同小异。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