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六月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为20,000元。支付运输公司运费6000元,装卸费500保险费100,并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专用发票,该食品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
收购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根据增值税原理,纳税人购进免税货物不能给予抵扣,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是各国都将购进免税的农产品作为特例处理。这是因为对农民征收增值税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对农民都不征收增值税;而且农民本身虽然不纳税,但是生产农产品的投入物都是征税的,因此,农产品价格中含有增值税,如果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价格中做含增值税不予抵扣,农产品的流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产品的生产,必然存在重复征税因素。
因此,大多数的国家在农产品免税的同时,都允许扣除购进农产品价格中所含有的税额。所以
该食品厂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00*13%+6000*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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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免税可以开普通发票
销售免税农产品,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选择免税和税率0。
这是因为对农民征收增值税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对农民都不征收增值税;而且农民本身虽然不纳税,但是生产农产品的投入物都是征税的,因此,农产品价格中含有增值税,如果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价格中做含增值税不予抵扣,农产品的流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产品的生产,必然存在重复征税因素
这是因为对农民征收增值税是个很困难的问题,大多数国家对农民都不征收增值税;而且农民本身虽然不纳税,但是生产农产品的投入物都是征税的,因此,农产品价格中含有增值税,如果购进免税农产品的价格中做含增值税不予抵扣,农产品的流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产品的生产,必然存在重复征税因素。因此,大多数的国家在农产品免税的同时,都允许扣除购进农产品价格中所含有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