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委托加工物资的整个分录流程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
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企业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
收代交的消费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全部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
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当同时结转成本差异。
企业支付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
收代交的消费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
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按规定准予抵扣的,按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应
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
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按计划
成本或售价记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异,
记入“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科目,反映加工单位名称、加工合
同号数,发出加工物资的名称、数量,发生的加工费用和运杂费,退回剩余物资的数量、
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等资料。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和发出加工物资的运杂费等。
五、工业企业可将本科目名称改为“1251 委托加工材料”;商品流通企业可将本科目
名称改为“1251 委托加工商品”。
“ 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二、企业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受托代销单位时,按实际成本(或进价,采用计划成本
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收到代销单位报
来的代销清单时,按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按应确认的收入,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
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等,借记“营业费用-代销手续费”科
目,贷记“应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
同时,按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
成本(或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月度终了,应将售出委托代销商品的计划成本(或
售价)调整为实际成本(或进价)。
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
收账款-××代销单位”科目。
三、企业应与受托代销单位订立代销合同,规定代销单位应于代销后及时、定期或至
少按月报送已销商品清单(载明售出商品的名称、数量、销售单价和销售金额,应扣的代交
税金和代销手续费等),并将货款净额及时汇交企业。
四、本科目应按受托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
成本(或售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