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如何处理?
根据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应当区 分不同情况处理:(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 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单位有关规定发放。 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 起增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 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不降...全部
根据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共中央组织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应当区 分不同情况处理:(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 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单位有关规定发放。
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 起增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 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 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 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_1月1日起增加薪级 工资。机关技术工人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 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 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聘(任)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 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确定,最低降至新聘(任)岗位的 起点薪级。
无岗位等级可降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降低两级确定,最低降至薪级工资1级。未明确新聘(任) 岗位的,停发工资待遇,暂按本人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 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 规定发放。
明确新聘(任)岗位后,被多减发或少减发的工 资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 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机关技术车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 的次月起,技术等级工资按新岗位技术等级确定,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人新岗位技术等级相应岗位工资档次,受处 分前技术等级为初级工的,不降低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 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为初级工1档;津贴补贴按新 岗位技术等级确定。
机关普通工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至1档;不降低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 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 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解除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受处分 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开除处分的,从作 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处分决定被变更,需 要调整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
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工资予以补发。处分被加 重的,少减发的工资予以扣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