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发营业执照起30日内,持执照等证件即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申报。依据《税收征管条例》有关规定,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即可办理纳税申报。 代征人要按规定办理代征申报手续,才能履行代征、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3。纳税鉴定。依据《税收征管条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所有制形式、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生产产品的名称、性能、用途以及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的纳税鉴定申报表,即可办理纳税鉴定。
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产品或增值税;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的个体户应缴纳营业税。此外,上述两类经营者还要缴纳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经营鱼食、鱼苗、仔禽、仔猪、树苗、秧苗、柴草及代收废品、擦皮鞋、送奶的免税。
拥有房屋财产的公民应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分为从价和从租两种计税形式。从价纳税的,依照房屋原值一次减去30%后的余值计算纳税,税率为1。2%。没有房屋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核定。
从租纳税的,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
公民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
合同、设立帐簿、领受许可证照等,须交纳印花税。 印花税采取比例和定额两种税率。按比例税率征收的有:财产租赁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贴花;财产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按定额纳税的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按5元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