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哪些审批管理?
(1)概述
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
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 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 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
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 期限...全部
(1)概述
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减免税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减免税优惠。
(2)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县、区级税务机关负责
审批的减免税,必须在20个工作日做出审批决定;地市级税务机关负 责审批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 批的,必须在6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
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 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4) 办理流程
1) 受理环节。
① 查验资料。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合法、真实、有效。
② 审核。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减免税项目,是否需要由税务机关审
查后执行的,不需要的当即告知纳税人不受理;《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 批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审核纳税人《纳税人减免 税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 内容;申请的减免税材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 更正。
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正确录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信 息,同时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或《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
税人。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2) 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对其进行案头审核和
实地调查。
① 案头审核。主要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有关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
或批准文书与申请的减免期限是否相符;纳税人申请的减免事项(减 免方式,减免额度,减免幅度,减免期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② 实地调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按规定程
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
根据上述审核和调查的情况,确定审批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做 出是否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并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送达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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