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里有个筹资费用科目,发生时记在贷方,年底还是要结转到贷方,请问这样都是贷方的,凭证和登帐要怎么弄呢?
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科目与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有所不同,但是会计原理是一样的,费用类科目发生时默认的方向为“借”,特别是在用财务软件做时体现得清楚,年未转账时从“贷”方转出,这样才能保证账本与会计报表一致,所以平时发生利息收入时用红字记入“筹资费用”借方,转账时同样用红字从“贷”方转出。
当然,收到存款利息时一定要做“筹资费用”贷方从会计原理上来说也没有借,但年报审计时就会发现账表不一致,这就是经验,高手与新手的区别就体现在这些细微的地方。另外,登记账薄是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的,凭证怎么做,账薄就怎么登。
民间非盈利组织的会计科目与一般企业的会计科目有所不同,但是会计原理是一样的,费用类科目发生时默认的方向为“借”,特别是在用财务软件做时体现得清楚,年未转账时从“贷”方转出,这样才能保证账本与会计报表一致,所以平时发生利息收入时用红字记入“筹资费用”借方,转账时同样用红字从“贷”方转出。当然,收到存款利息时一定要做“筹资费用”贷方从会计原理上来说也没有借
你是不说的结转下年转新帐问题,这方面是需造一份结转下年表,结余额按原数额和记帐方向不变.只要在上年摘要栏写上结转下年,其金额按原帐上数额和记帐方向(借或贷)不变就行了. 当然如果是核算结转就不同,结转方向是相反的.按所作会计分录记帐就可以了.
筹资费用归集和整理的在筹资中,企业发生的费用,平时发生时应该记在借方的,这样结转时通过贷方 如果是筹资款或筹资的收入,平时对方投入发生时记在贷方,需要结转时通过借方 如果有相反分录,比如冲回、调整的分录,做红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