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预算外资金?
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不纳人 国家预算,由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它是国 家预算资金的必要补充,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预 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 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 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预算外资金数量少,规模小,只有 农村自筹和机关生产收人等几项,主要是为解决机关零星开支和一 些农村文教卫生行政经费的需要而设置。1952年整顿时,在机关生 产方面,除民政等生产事业单位的收入外,其余各机关、部队的生 产单位收人一律...全部
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不纳人 国家预算,由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资金。它是国 家预算资金的必要补充,具有分散性、自主性、专用性的特点。预 算外资金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 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 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预算外资金数量少,规模小,只有 农村自筹和机关生产收人等几项,主要是为解决机关零星开支和一 些农村文教卫生行政经费的需要而设置。1952年整顿时,在机关生 产方面,除民政等生产事业单位的收入外,其余各机关、部队的生 产单位收人一律纳人预算;对农村自筹规定了“包、筹、禁”原 则,即有些开支纳人预算包起来,有些开支允许继续自筹,除此之 外禁止自行摊派。
1953年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国家预算收入的比例由 1952年的7。 8%下降为4。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1953 ~ 1957 年),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制,设置了企业奖励基金、福利基金 和大修理基金。
预算外资金的项目、数量都有所增加,1957年预算 外资金数量相当于国家预算收人的8。 5%。1958年国营企业实行利 润留成制,同时国家对各项附加的范围和比例作了调整。预算外资 金又有很大发展,I960年已相当于国家预算收人的20。
6%。调整 时期(1963 ~ 1965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纳、减、管”办法, 即有的项目纳人预算,有的项目降低提留标准,并制定了一些加强 管理的措施,到1965年预算外资金相当于国家预算收人的比例下 降到16%。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向企业下放财权,预算外资 金的范围和规模又有所扩大,1976年相当于国家预算收人的比例上 升到35。 5%。1978年以后,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 的经费管理办法也进行了改革,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长,1989年已相当于国家预算收人的94。
8%。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