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资公司,其他双方股权转让我公司要代扣印花税吗?
如A、B、C、D分别为甲公司的股东,A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E,甲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义务?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印花**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搜索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都应自行完税。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全部
如A、B、C、D分别为甲公司的股东,A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E,甲公司是否有代扣代缴印花税的义务?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印花**可以委托单位或者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售金额5%的搜索手续费。支付来源从实征印花税款中提取。 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即自行计税、购买和贴花)纳税和委托代售的缴纳办法,没有规定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都应自行完税。
股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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