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单位不是个人工商户,不属于承包承租经营,不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为以上,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你单位如有年应纳税所得额,都需要在每年4月30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多退少补。具体见以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第二条 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 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三。
第四条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94年2月4日(94)财法字第3号)
第四条 条例第二条所称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是指纳税人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的企业或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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