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同事做账时忘记了7月份的留抵税额,没有减去留抵税额,直接以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的数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了营业税及城建税等附加费。如果考虑留抵税额的话就不用缴税,留抵税额加上8月份的进项大于8月份的销项。现在做9月份的账想调账,请问各位老师该如何调整多交的营业税。
增值税不知道为什么到没有多交!谢谢各位老师!
问题补充:
营业税是不以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的,可是我的同事就以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计提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我也很头大,税务局的说已经上缴的税金以后可以抵消,可是我如何来调整分录呢??我面对着税款划帐单无所适从,所以请大家来帮忙!谢谢! 。
多交的营业税可以抵以后的税款,做一个记账凭证,转出多缴营业税. 借: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 贷: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转出多缴营业税 这样应缴税金借方反映的就是你多缴的营业税
我觉得做会计分录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你怎么错的就怎么更正就是了,即,将八月份做错的凭证在九月份用红字更正就是了,多交的增值税在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的借方体现就可以了(多交的其他各项税金在相关科目中体现,比如:多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的借方体现,贷方自然就是银行存款),关键就是这多交的税金如果在本年内可以抵完的话还好说,如果不能抵完,想从国库中退回可就有难度了,当然如果你们单位资金比较充足,多交的税金金额又不是很大的话,也就无所谓退不退,无限期抵以后的应交税金就是了,不过,别忘了在纳税申报的时候列入多交税金一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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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9月份申报表时直接把多交的税金写在已交税款栏,应交栏减去已交的即是9月份该交的.直接写在申报表上即可. 营业税不是根据增值税计提的. 冲回原来错误计提税金的凭证,按9月份应交税金数计提,在申报表上把已交的扣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