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我准备开一个食品商贸公司,50万注册资金的话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我是学文科的,还没有请会计,不太懂,特向各位请教!我公司运作是这样的:先从食品生产企业购进成品,然后销往商场和超市。
正常流程是不是这样:我从生产企业进货,生产商应给我开据增值税发票(或者如果生产商不开票就应该降低货价),我把货卖给商场和超市和其他客户,应该给他们开据增值税发票(如果我不开票,则他们也会要求我降低货价)
增值税发票是不是按我上述流程使用的呢?就是说:增值税发票是卖方开给买方的,让买方可以抵扣税。
买方如果不要票或卖方不给开票,那么一般会要求卖方降低货价,来抵扣税款损失。我的理解正确吗?
如蒙哪位朋友解惑,薄分相赠!。
虽然你不是会计,但你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这里想提醒你一点:卖方不给开票,你就没有抵扣,买方如果不要票,该交的税你还是要交,所以在不要票的购进与售出价格上,你要算细账,否则看是赚钱的买卖会是亏损。
举个例子:
假设购进产品100万,对方开票 :金额85。5万、税额14。 5万。
售出这批产品收入110万,开票 :金额94万、税额16万。
这批产品含税利润10万,不含税利润8。
5万(94-85。5),交税1。5万(16-14。5)
如果双方都不开票,进货付款85。5万,销售收款95。5万,但销售的95。5万还是要价税分开:金额81。 6万、税额13。
9万,这批产品含税利润还是10万,但不含税利润-3。9万(81。6-85。5),交税13。9万,表面上看挣了10万,实际上全交了税不说,自己还亏了。所以在不要票的购进与售出价格上,你要算细账。
如你申请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你的理解基本正确,但正规企业无论买、卖都应当按规定收取或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你买入时为了降低成本不要求对方开具发票,而你的买方要求你为其开具发票,该部分的税额你就将损失了,也就是没有进项税额抵扣了,这样税率将为17%,还是比较高的,我想如果你不要求开票也不会将价格降到如此地步;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够购买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是有条件的。一点都不懂的话去税务上咨询一下。
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够购买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是有条件的。其中最低注册资金是50万。你准备要开的实际上就是商业企业(买来再卖),一般与超市做业务需要增值税发票。另外你说的流程大意就是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