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现金捐赠20 万 ,会计如何做帐啊??
借:现金200000 贷:资本公积200000
借:现金 200000 贷:资本公积 200000
借:现金20万 贷:资本公基金__捐赠20万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对现金捐赠的帐务处理有区别
1、如为内资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200000
但这和税法规定又有冲突,谁法规定,接受现金捐赠应并计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根据上述进行会计处理后,企业应进行纳税调整。
2、如为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接受捐赠的现金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接受捐赠的现金与现行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这样处理和税法的规定相一致。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收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可参考新《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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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现金 20万元 货: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20万元 年底所得税申报时,并入应税所得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