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的工程款一直有个问题不明白,就是为
1、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要交纳营业税(开发企业预收售房款也要交纳营业税)。但会计此时并不确认收入,不管施工企业采用的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都不确认收入。
2、会计收入的确定,是按照会计收入的定义和条件确认的,不符合收入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即便已开发票,会计也不应确认收入。营业税法说的是企业发生应税营业额或开具发票就要纳税,但税法所讲的营业额并不等同于会计收入,口径、确认时间并不一致。
3、《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对于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采取完全不同的会计政策。《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采...全部
1、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施工企业预收工程款,要交纳营业税(开发企业预收售房款也要交纳营业税)。但会计此时并不确认收入,不管施工企业采用的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还是《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都不确认收入。
2、会计收入的确定,是按照会计收入的定义和条件确认的,不符合收入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即便已开发票,会计也不应确认收入。营业税法说的是企业发生应税营业额或开具发票就要纳税,但税法所讲的营业额并不等同于会计收入,口径、确认时间并不一致。
3、《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对于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采取完全不同的会计政策。《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采取“完成合同法”,即按施工合同规定时间、方法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时确认收入,同时接转施工成本,核算方法类似于工业企业收入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收入采取“完工百分比法”,即在资产负债表日(一般按年)或竣工日,按照完工程度(有三种方法计量完工程度)计算收入。
4、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对你的问题进行会计处理:
(1)收到预收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交纳营业税(已开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城建税
借: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3)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借:应收账款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工程结算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
期末结转成本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注:这时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借贷平,“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期末随同“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结转到“本年利润”,收入与成本、费用符合配比原则。
(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并按一定比例抵扣“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借:预收账款
贷:应收账款
5、按《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对你的问题进行会计处理:
(1)收到预收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交纳营业税(已开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3)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
借:应收账款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工程结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4)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并按一定比例抵扣“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借:预收账款
贷:应收账款
(5)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计算建造合同收入,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盈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亏损)
(6)工程竣工,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结平: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