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2011年9月1日后,工资4000元:
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3500)*3%=15元
1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为应
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
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万以上的 45 13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