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计税的问题有哪些?
1。问:什么是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问: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如下征收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2)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见财税[2...全部
1。问:什么是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是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问: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分别适用如下征收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2)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见财税[2011]111号附件1)第十三、十六、三十、三十一条的规定,“营改增”试点提供应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这里所称的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问: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答:可以,但必须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
而且,一般纳税人(含“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除外)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