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三
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不需要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数据核对。它们之间的相关项目存在勾稽关系。
(1)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3)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全部
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不需要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数据核对。它们之间的相关项目存在勾稽关系。
(1)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
(2)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3)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支出支出”+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应付账款”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
(4)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现在统一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本期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
(包含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里面)
(5)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损益表中“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本期损益表中营业收入计算的各项税费)”
(6)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损益表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增加额(期末数-斯初数)(也就是计入各项费用的折旧,这部分是没有在本期支付现金的)”-费用中的工资(已在“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7)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或支付投资所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初和各项长期投资科目的变动数。
(8)现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所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股利”期末数-期初数-“应收利息”期末数-期初数。
(9)现金流量表中“处置或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他科目变动额(增加了计入收到的现金流量中,减少了计入支付的现金流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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