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抵扣额度对仓储企业税负影响大吗?
营改增”试点对仓储行业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税率的变化。“营改增”试点前,仓储行业的主要业务分为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仓储服务的税率为5%,装卸服务的税率为3%,综合税负约为4%~4。5%。 “营改增”试点后,现代服务业中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为6%。因此,单从税率上看,“营改增”试点后仓储行业的整体税负将会有所上升。但是,和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比,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与之相关的商品、劳务以及资产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金,因此,“营改增”试点后,仓储行业的整体税负最终是上升还是会下降,其关键因素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额度,而不在税率的变化。
今年7月,笔者选取了所在公司下属7家仓储企业作为样本...全部
营改增”试点对仓储行业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税率的变化。“营改增”试点前,仓储行业的主要业务分为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其中仓储服务的税率为5%,装卸服务的税率为3%,综合税负约为4%~4。5%。
“营改增”试点后,现代服务业中物流辅助服务的税率为6%。因此,单从税率上看,“营改增”试点后仓储行业的整体税负将会有所上升。但是,和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比,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与之相关的商品、劳务以及资产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金,因此,“营改增”试点后,仓储行业的整体税负最终是上升还是会下降,其关键因素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额度,而不在税率的变化。
今年7月,笔者选取了所在公司下属7家仓储企业作为样本,对其“营改增”试点前后的税负进行了测算,并对其进项税额的抵扣情况进行了分析和统计。统计结果显示,7家样本公司在“营改增”试点前应纳营业税为2278。
15万元,“营改增”试点后应纳增值税为1963。90万元,税负降幅为13。79%。在这7家企业中,税负上升的有2家,税负分别较“营改增”试点前上升了17。42%和19。35%,税负下降的有5家,其中有3家降幅较大,均超过了20%。
通过对各样本公司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营改增”试点前后,每家公司的税负变动有很大差别的原因,主要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上。比如,以样本公司g公司为例,该公司2013年上半年按照营业税计算应纳税额为169。
78万元,按照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为69。48万元,降幅达到了59。08%。税负降幅之所以如此之大,是由于g公司上半年开始了新一期的储罐设施建设,采购了大量储罐相关设备材料,抵扣的进项税占其全部进项税额的58%。
从7家样本公司看,税负率下降较大的2家公司均有新一期的储罐在建工程,涉及大量的设备、材料采购,因此也抵扣了大量的进项税金,从而使得当期税负较“营改增”试点之前有大幅下降。而其他公司的税负变动,则一方面取决于企业当期经营情况,如是否有备品备件和固定资产的采购等;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财务人员的专业程度,如是否能够取得全部应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够在事前进行有效的税收安排等。
那么,在实务中,仓储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第一,应该注意保持合同流、发票流和资金流的一致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第二,向境外拓展业务,力争享受免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可以考虑向境外企业提供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进而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第三,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因为根据“营改增”试点政策,部分现代服务业被纳入改革的范围,具体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设计等服务类合同,均属于本次“营改增”试点的范围,且一般情况下金额较大。因此,针对此类服务合同,应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提供商。
第四,对税负增加的企业,各地都实施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以帮助试点企业在新旧税制转换过程中实现平稳过渡。
因此,对于税负增加的仓储企业,应该更加关注当地的财政扶持政策,按月测算税负增减变动情况,按照地方财政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材料,积极争取财政补贴。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