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烦恼 夫妻

妻子私自更名

我和妻子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一直是他自己的名字,我在外工作时间长,夫妻感情淡薄,前几天她把房产证的名字改为我女儿的名字(刚3岁),未经过我的同意,请问这样我们离婚后对我们的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像对我们的财产分割有什么影像?我该如何去正确处理这件事?谢谢

全部回答

2010-01-30

0 0
       从她的这个现象看,我分析是:       一是她很爱你。怕你在外面出轨找女人。所以想这样一来。把你拉到身边的一种做法!因为你们的女儿总纠只有三岁呀!这房子为她的起码在她找对象前是一点没有用处的呀!       二是为你们以后的找女婿做点准备吧!这样明确了,你们是只生一个。
    不想再生第二个孩子。那么家这也向你说是给女儿的啊!       三就是这个以各后用,那就是万一你做出那种对不她起的事来。他就是以这个向你说:女儿是你们共同的。你外面有女人了那么我与女儿就这样生活一辈子了。
  这对她来说是以后的生活问题呀!如果你们能一辈子生活在一起那么这房子给女儿有什么不可以呢!       四就是她有坏心思了。    如果离婚起来。女儿的房产名,那么她就是最起码可以得两份了。
  也就是三分之二。不会再是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了。
  甚至于她可以以女儿名义独得这个产权!这种事也是她一个想想的啊!真的办起来那有这么简单呀!       总之她是对你在外找工的不放心所为!穿了其实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啊!女儿也是你的啊!这有什么计较呢!到是你大概有那种想法了吧才担心起来了?哈哈。

2010-01-29

13 0
她太有心机了,城府太深了,你要注意她呀,不要搞栽在她手里你就白费劲了,知道吗

2010-01-29

12 0
是不是你妻子担心日后孩子继承还得交继承遗产税,所以早点写在孩子名下?

2010-01-29

45 0
    改成你女儿的名字这问题倒是不大,因为她才3岁,房子的钱肯定不是她出的。 另外你们买房子,这房子就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那你应该还有一个共有证,证明这房子是你们共同所有。
  即使没有,但只要能够证明这房子是你们结婚之后买的,那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不影响日后的分割 这个你不需要担心。     补充: 孩子不孝顺你就可以不把房子给他,这事情很简单。
  
   我前面也说了,你孩子作为房子的户主并不影响这房子的实际归属,它还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要是不放心的话就应该尽早变更过来。这不仅仅是一个房产证的问题,因为是共同财产,所以你们还应该有一个共有证,这样将来涉及到遗产等问题的时候才有证明。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烦恼
夫妻
交友技巧
青春期
家庭关系
校园生活
两性问题
情感情绪
恋爱
夫妻
夫妻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