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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后将一方的房子过户后,算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后,我将我老公婚前的住房按揭款全部还完了,老公同意将房产证写成双方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请问这样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我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呢?

全部回答

200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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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现实,是的,是共同的财产,但是只是婚后按揭的部份,如果要严格的打官司的话(也就是首付再加婚前所还按揭部份是你老公的,之后的按揭部份是你们共同财产,如房子总价是60万元 ,婚前的部份是20万元,婚后那就是40万元,那么你有20万元是你的),不过你老公同意加上你,同时不要忘了注明出资率,如你50%他50%注明了,那么到时你就有30万了。

2006-09-16

199 0

  “婚后,我将我老公婚前的住房按揭款全部还完了”,这就说明你老公原来的住房是是他付了首付和其他一部分款,这是他的婚前财产;余款是你们婚后共同支付的,这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现在,“老公同意将房产证写成双方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是口头承诺还是什么?其实,写不写你的名字都一样,只要你们签一个关于财产归属的协议(明确为共同财产)并经公证就万事大吉了。
  口头承诺什么也不算,得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字依据。

2006-09-16

167 0

房产部门不会同意你们这样做.

2006-09-16

166 0

你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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