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检测费需要代扣所得税吗?
这个主要看业务性质 比如外国企业提供资质认证证明,并收取费用,如果该认证能够证明有关检测检验等劳务活动均是发生在境外,可以视同为境外劳务,不用扣缴外国企业所得税.如果该认证不需要专门的检测,而是通过加盟会员或者交费购买的形式,可以考虑作为商标或者商誉的转让特许权使用费缴纳 所以你最好拿相关凭据到税务认定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第三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你公司支付的境外检测费,应该代扣代缴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