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请人家代理报关,发生的相关费用先由代理报关的地方代付给海关,然后又从我们帐上汇款给代理报关的单位,我们收到的发票是海关开出的,请问这帐如何做好?1、我们汇钱给代理报关的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2、我们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 货:?(现在开发票的和收款人不是同一人)
我在货代公司做,经常帮客户代付税金,不能代客代垫付材料款,因为货代公司不和你国外的公司打交道,有的是用信用证,别人不能代付。
所以,你都用"其他应收款"来做是可以的,或做在"其他应付款"借方;或者"只用货款时用"应付账款"
1。
汇钱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 收到发票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原材料(关税)等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当然如果收到发票时间与付款时间间隔(一个月以内)不是很长的话,
你就直接做成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原材料(关税)等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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