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需要男方同意吗?要离婚,这
《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生育子女的任务虽然最终放在女人身上的自然规律不可更改,但并不能就此可以无视丈夫的生育权,法律虽不能强制女人为丈夫生育子女,但这并不妨碍丈夫在生育权受到侵害后请求给予必要的法律救济。
我看到这样一个事例:
曾经有这么一对夫妻(以下简称男人和女人),两口子结婚后,一开始感情不错,后来为一些生活上的事常发生口角,女人年轻喜欢玩,不想要小孩子,男人却做梦都想要一个小孩。不经意,女人意外怀孕,恐慌万状,男人却暗自窃喜。 一日,两夫妻发生口角,女人一气之下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男人觉得很受伤。为此...全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生育子女的任务虽然最终放在女人身上的自然规律不可更改,但并不能就此可以无视丈夫的生育权,法律虽不能强制女人为丈夫生育子女,但这并不妨碍丈夫在生育权受到侵害后请求给予必要的法律救济。
我看到这样一个事例:
曾经有这么一对夫妻(以下简称男人和女人),两口子结婚后,一开始感情不错,后来为一些生活上的事常发生口角,女人年轻喜欢玩,不想要小孩子,男人却做梦都想要一个小孩。不经意,女人意外怀孕,恐慌万状,男人却暗自窃喜。
一日,两夫妻发生口角,女人一气之下去医院做了流产手术,男人觉得很受伤。为此事两人再一次产生争论。
女人说:我流产没有错,孩子是在我的肚子里,又不是在你的肚子里,将来是我在生孩子,又不是你在生,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管不着。
男人不服气地说:没有我你能怀孕吗?女人本想说:没你我照样怀孕,但最终还是没说。男人气极了:怎么说孩子是我们两个人的结晶,有我一份子,你招呼不打就流掉了,当我是空气啊,女人却拿出《妇女权益保障法》说我根据该法第47条的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你看这上面规定多清楚啊,我当然有权不生了,男人一看傻眼了,心里别提对该法要有多恨,全国人大代表这帮混蛋,怎么就不给咱男人制定一部《男人权益保障法》。
男人生气归生产,但并不服气,于是一纸诉状将女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女人赔偿精神损失,开庭时,女人照例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的规定搬了出来一念,法官一听就头晕,接着法官例行询问男人,你要求赔偿有什么理由和依据啊,男人说:生育权是人的基本权利,夫妻生育权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有自主决定生育子女、生育时间和是否生育的权利,夫妻关系本身就包括同居关系及性关系,而合法的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怀孕是基于合法夫妻性关系产生,离开任何一方均无法产生怀孕的事实,也就不存在享有不生育的权利,故对于是否进行流产,该事实只能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简单讲怀孕是夫妻双方同意一起性行为造成的,故对是否选择流产也应是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女人单方擅自决定流产,当然是侵犯了我男人的生育权利,再说现在有些案例,男人因他人侵害造成性功能障碍,女方要求他人赔偿性享受损失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凭什么我的就不行了?法官一听,晕倒。
这个案子过了好久才判,最后判决男人胜诉,我想法官肯定是考虑了好久。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做出这样的判决是需要智慧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