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南京应天医院营业时间

劳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应如何确定?

劳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应如何确定?

全部回答

2017-02-28

0 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缴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个人理财
个人理财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