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一名预备役军官?我是一名
预备役工作
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主要基础。实行预备役的目的是,在平时储备数量充足,训练有素,能实施快速动员的后备兵员,为战时迅速扩充军队服务。
【预备役人员】
预备役类型 我国《兵役法》规定,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我国预备役分为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三种类型。
预备役人员地位 《民兵预备役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编》规定: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全部
预备役工作
预备役是区别于现役的一种兵役义务,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储备后备兵员的基本形式。是战时实施兵员动员的主要基础。实行预备役的目的是,在平时储备数量充足,训练有素,能实施快速动员的后备兵员,为战时迅速扩充军队服务。
【预备役人员】
预备役类型 我国《兵役法》规定,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我国预备役分为士兵预备役、军官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三种类型。
预备役人员地位 《民兵预备役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编》规定:预备役人员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
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按照平时管理和战时动员的需要,分为两类: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为第一类军官预备役;其他预备役军官为第二类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部队 军委、总部文件明确规定,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以预备役军官、士兵为基础组建起来的,是战时实施快速动员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预备役部队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序列,是人民解放军的建制单位,授自番号、军旗,实行统一的编制,平时隶属省军区,战时归指定的野战部队指挥(海、空军预备役部队归海、空军建制,平时受海、空军和省军区双重领导)。
【预备役军官】
来源及选拔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从下列人员中选拔:
(一)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二)退出现役的士兵;
(三)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四)非军事的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五)符合预备役基本条件的其他公民。
基本条件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基本条件为:
(一)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军官预备役的年龄;
(四)退出现役或者接受过军事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具有与其职务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或者专业技能;
(五)身体健康。
登记和征招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由县人民武装部办理。
退出现役被确定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向地方安置部门报到时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其他人员在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被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县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
预备役军官接到征召的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由于伤病等原因暂时不能应召的,经县人民武装部核实,并报上一级兵役机关批准,可能暂缓应召。
考核检查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对预备役军官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预备役军官所在部队或者兵役机关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任免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主要依据。
管理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全国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负责本区域的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预备役军官的具体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预备役军官的有关管理工作。
预备役军官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支持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履行其他兵役义务,协助做好预备役军官管理工作。
着装及待遇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参加国庆节、建国节或者其他重大庆典活动的,可以着预备役军官制式服装,并佩带预备役军官军衔肩章、符号标志。
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工作单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其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应当给予误工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预备役军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伙食补助,报销往返差旅费。
对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并完成训练任务的预备役军官,按照其职务等级发给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财政部和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保障。
预备役军官在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等军事活动中牺牲、伤残的,参照国家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办理。
退役
《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时,应当退出预备役。
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是:担任师、团级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营级职务的,五十岁;担任连级职务的,四十五岁;担任排级职务的,四十岁。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是: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五岁;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未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预备役军官,由于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预备役的,应当退出预备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