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可以入帐吗?税前扣除允许吗?详细点
如果开票单位的公章也注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门的某某部门,应该是一张合法的财务原始凭证,而不是一张代开的非法凭证。
能否税前扣除请参考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一)成本、费用和损失
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
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
如果开票单位的公章也注明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门的某某部门,应该是一张合法的财务原始凭证,而不是一张代开的非法凭证。
能否税前扣除请参考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项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一)成本、费用和损失
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
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4、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它损失。
(二)扣除项目和标准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职工工资
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3、工资附加费
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
5%计算扣除。
注:江苏省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算扣除。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
(一)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二)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纳税人购置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费用。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处以的滞纳金、罚金,以及除前款所称违法经营罚款之外的各项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是指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险公司给予的赔偿。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超出条例及细则规定的标准、范围之外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各种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各项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各项支出,是指除上述各项支出之外的,与本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还必须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的报批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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