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出口货物零税率由两层含义:一是对本道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退付前道环节中所含的进项税额;总的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具体的出口货物增值税政策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前环节免税的)、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限制禁止出口的)。 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应当满足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在财务上作为销售处理、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不满足这四个条件,但可以免税并退税的特殊项目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运出货物用于工程项目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运出货物用于修理修配业务等等。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政...全部
增值税出口货物零税率由两层含义:一是对本道环节生产或销售货物的增值部分免征增值税;二是退付前道环节中所含的进项税额;总的原则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彻底退税”;具体的出口货物增值税政策包括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前环节免税的)、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限制禁止出口的)。
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货物应当满足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在财务上作为销售处理、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不满足这四个条件,但可以免税并退税的特殊项目包括:对外承包工程运出货物用于工程项目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运出货物用于修理修配业务等等。
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以及运费中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当记入产品成本。 “免、抵、退”税与“先征后退”计算 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独立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先征后退”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税,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 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