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述
会计法:(广义)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指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等。(狭义)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理发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律制度: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985-1-21,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5-1起施行。 1993-12-29,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10-3...全部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述
会计法:(广义)是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指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等。(狭义)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理发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律制度:指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1985-1-21,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5-1起施行。
1993-12-29,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10-31,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自2000-7-1起施行。
《会计法》的修订与实施,是我国会计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理发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是规范(会计行为)①,保证(会计资料)②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①会计行为:指对一定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其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②会计资料: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形成和提供的熟练面文件,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核算载体中记录、提供的信息。(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即真实性(会计资料应该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和完整性(其提供的会计资料要符合规定的要求、附件要齐全、手续要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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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
(二)会计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1。《总会计师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规定的细化和补充,共分五章二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
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
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理》自2001-1-1起施行,共分六章四十条,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
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该条例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规定有关部门或机构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索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条例还对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是根据《会计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按我国现行法律架构分类:
会计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定并发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
会计制度
会计地方法规 区域地方名称
二、按内容分类:综合、核算、人员、监督、中介机构、其他
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关的系列法律、法规等
人员;涉及到会计人员专业方面的管理
监督:《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中介机构:涉及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帐机构”的法律、法规等
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会计条例》在两项中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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