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都要按照规定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的税。
2。地税实行核定征收的6。6%估计包括预交的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88号
(一)按代开票纳税人管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特区企业和其他单位、个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建税,按营业税税款3%征收教育附加费。
同时按开票金额3。3%预征所得税,预征的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但代开票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不再进行所得税清算。
在代开票时已征收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征或者免征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以及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税款,在下一征期退税。
具体退税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4〕47号)执行。
3。估计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收。不知道国税局对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采用的是不是核定征收。
如果是核定征收,你是不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如果国税局对你公司采用的是查账征收,你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具体程序如下:对于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且属于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的,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 0 0 4]8 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代开运输业发票时,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代征企业所得税税款,统一入库。
上述企业应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 5日内,向主管国家税务局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 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进行年度纳税申报,由主管国家税务局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预缴和年度申报时,企业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代征的所得税税款,与在国税部门实际预缴的所得税税额之和,作为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申报表上列示。
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其由代开票单位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代征的所得税税款应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供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复印件,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并据此进行汇算清缴。
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对税收缴款书有疑问的,可向主管地方税方机关进行查证,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予配合。
上述企业出现汇算清缴退税时,2004年度的超交税款,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
自2005年度开始,先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在当年已征企业所得税税款中退税,不足部分,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汇算清缴情况证明(格式附后),纳税人持汇算清缴情况证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已代征所得税税款中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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