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开具的发票我该怎么做?
列支工程施工,结转工程成本。 一、发包方以工程总造价确认收入,分包工程作为费用处理,抵扣税金。乙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1、 确认收入成本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办公楼工程- 2700 贷:工程施工 ----办公楼 (材料、工资等) 2200 分包工程 500 2、计提税金(按照扣除分包后的数额3000-500=250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3。 25 贷:应缴税费 营业税 75 城建税 ...全部
列支工程施工,结转工程成本。 一、发包方以工程总造价确认收入,分包工程作为费用处理,抵扣税金。乙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1、 确认收入成本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办公楼工程- 2700 贷:工程施工 ----办公楼 (材料、工资等) 2200 分包工程 500 2、计提税金(按照扣除分包后的数额3000-500=250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3。
25 贷:应缴税费 营业税 75 城建税 5。25 教育费附加 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75 3、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营业税 75 城建税 5。
25 教育费附加 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75 贷:银行存款 83。25 4、向丙分包方结算 借:工程施工 分包工程 500 贷:应付账款 丙分包方483。
35 应缴税费 代扣税金 营业税 15 城建税 1。05 教育费附加 0。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5 5、缴纳代扣税金 借:应缴税费 代扣税金 营业税 15 城建税 1。
05 教育费附加 0。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5 贷:银行存款 16。65 优点:1、发包方以工程总造价确认收入,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等经营状况。
这也是很多法人所追求的企业政绩最大化。与《建筑法》、《合同法》中对总承包人相关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是吻合的,而且按这种做法确定的收入与《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额的差异,属于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的正常差异,并不影响对分包工程的会计核算。
2、此外,由于将分包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可以扩大税前列支招待费的比例,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 缺点:1、依据营业收入总额计提的税金及附加与账面“营业税金及附加”数额不对应,差额为分包工程的税金。
二、发包方以扣除分包工程价款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分包工程不作为费用处理,代扣税金。乙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1、 确认收入成本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 (自营收入) 应付账款 丙分包公司 500(丙分包公司开具发票数额、分包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办公楼工程- 2200 贷:工程施工 ----办公楼 (材料、工资等) 2200 2、计提税金(按照扣除分包后的数额3000-500=2500万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3。
25 贷:应缴税费 营业税 75 城建税 5。25 教育费附加 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75 3、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营业税 75 城建税 5。
25 教育费附加 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75 贷:银行存款 83。25 4、向丙分包方结算(新的税法规定总承包方不再是法定扣缴义务人,故可以省略) 借:应付账款 丙分包方 16。
65 贷:应缴税费 代扣税金 营业税 15 城建税 1。05 教育费附加 0。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5 5、缴纳代扣税金 借:应缴税费 代扣税金 营业税 15 城建税 1。
05 教育费附加 0。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0。15 贷:银行存款 16。65 优点:1、依据营业收入总额计提的税金及附加与账面“营业税金及附加”数额对应。
缺点: 1、发包方以工程总造价确认收入,不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