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投标现场陈述报告怎样写政府项目物
在全国推行物业管理招标的必要性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商品,物业管理活动也是商品经济活动、作为服务商品的物业管理也应进入市场,遵循价值规律,接受市场公平竞争的考验。 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始终仍未突破“谁开发,准管理”的封闭运作模式。这种各自为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割剧式管理运作方式极不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要打破这种格局,就必须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市场竞争,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能够双向选择,实行优胜劣汰。 为此,有必要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招标和投标工作。从实践来看,招标投标也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全部
在全国推行物业管理招标的必要性
招标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业管理是一种服务商品,物业管理活动也是商品经济活动、作为服务商品的物业管理也应进入市场,遵循价值规律,接受市场公平竞争的考验。
近年来,我国物业管理行业虽然有了较大发展,但始终仍未突破“谁开发,准管理”的封闭运作模式。这种各自为政,“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割剧式管理运作方式极不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要打破这种格局,就必须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市场竞争,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能够双向选择,实行优胜劣汰。
为此,有必要在物业管理行业开展招标和投标工作。从实践来看,招标投标也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有效手段。1996年以前,深圳市住宅局(以下简称深住局)通过二次内部招标和一次社会公开招标实施物业管理的三个大型住宅小区:莲花北村、益田村和鹿丹村,已先后在接管的二年时间内获得建设部授予的“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示范住宅小区”的光荣称号。
其中,深圳市万厦居业公司创造的
“莲花北模式”享誉全国。推行物业管理招标,不但使广大业主受益,还造就了一大批物业管理名牌企业,物业管理方式与理念也在一次次招标中得到刷新与突破,产生了综合效益。
二、国家应加快制定《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物业管理企业7000多家,从业人员近百万。今后,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住宅与房地产业对物业管理企业与从业人员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这就为物业管理市场的建立,采用物业管理招标促进市场竞争提供了可能。
深圳自1994年已在全国率先推行物业管理招标,近年青岛市也进行了这方面的大胆尝试。可以预计,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推行物业管理招标。然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方面的法规文件,这与物业管理飞速发展的需求极不相称。
因此,尽快制定《物业管理招标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各地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物业管理招标管理办法》应对物业管理招标主管单位及其职责;物业管理招标的种类及适用的条件;招标原则;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标书的要求;评委会的组成;开标、评标与定标的方法;中介机构;监督与公正;罚则等,作出全面而详细的规定。
同时,为便于规范和操作,国家还应该制定有关物业管理招标方面的示范文本。
三、深圳率先推行物业管理招标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深住局组织的五次招标活动,标的仅限于深住局开发的5个福利房和微利房住宅小区(其中有4个是新建小区,1个老住宅区),而深住局每年住宅的开发量仅占全市总量的25%左右。
也就是说,全市每年还有75%的新建住宅仍然采用“谁开发、谁管理”的旧模式。从另一个侧面,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管理单位过多(据统计,目前全市有1100多家管理单位,其中已注册仅400多家)、部分管理单位管理水平低下、人员素质差、运作不规范,甚至存在一业多管等诸多问题。
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推行招标制,政府运用市场竞争手段来规范市场,提高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经过几年的发展,深圳已具备在全市各类物业推行物业管理招标制的条件。首先,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深圳市住宅局已积累了物业管理招标的丰富经验。
从招标文件制定,到评标原则与方法都已基本成熟。其次,深圳已具有相当一批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甲级21家、乙级34家、丙级83家)具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第三,通过前几次招标活动,开发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对招标的认同与参与意识,竞争意识显著增强。
从行业规章来看,《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已在今年6月由市政府常委会原则通过,即将付诸实施。这些都为深圳推行物业管理招标提供了充分条件。
四、从招投标看企业发展战略
从宏观环境上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就是要将企业全面推向市场,让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靠自身的竞争和拼搏来求生存与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的企业都将失去“保护伞”,接受市场公平竞争的挑战。
从表面上看,市场竞争是商品竞争,但从深层次上看,是企业综合实力的较量。从梅林一村物业管理招标评标内容和评分标准看,内容涉及标书(60%)、企业信誉(20%)、现场答辩(20%)3大项,22个小项。
考察的内容既注重标的方案设计(标书),又充分考虑企业已往的业绩(信誉,包括管理规模、资质、人员结构、运作特点、获奖情况、企业发展方向、业主评议),更重视领导才能(答辩艺术)。评比内容全面而详尽。
实际上,评标是对投标单位综合实力的一次全面考察和检验。本次招标对象仅限于具有甲级资质或具备甲级资质条件的物业管理公司,这本身即是对投标企业综合力的最低要求。
可见,物业管理企业要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把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作为发展的首选战略。
实力不足就没有“说话”的权力。小企业必须走联合或集团化的道路;已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应在管理理念、技术与方法上,力求创新和突破。同时,企业还要学习投标艺术,掌握科学的投标方法。在竞标单位实力相当时,投标艺术往往是取胜的关键因素。
从深住局三次公开招标看,许多企业明显缺乏投标经验。比如,标书制作过于简单或繁琐,不能抓住标的关键因素,答辩紧张,答非所问,语无伦次等等。此外,竞标目的和方法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有些投标单位将竞标的目的定位为“广告”效应,不惜重金,以连年亏损为代价;个别企业在答辩会上宣称此次竞投代表“集团”行为等等。
这些显然都与招标单位的初衷及物业管理发展的方向相悖。
五、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招标机构建设问题
完善的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应包括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机构及政府部门。
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中,业主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显然偏低,中介机构仍是空白。从完善市场以及为在物业管理行业推行招投标制度的角度,应加快业主委员会及中介机构的建设。
物业管理超前介入的特点,决定了物业管理招标必须超前。
即是说,对于新开发的物业,只能由开发商代理未来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招聘物业管理单位。此时的招聘权掌握在开发商手中,此后,业主委员会一旦成立,即行使业主权益,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与承诺作全面的评价、督促与检查,最终决定是否续聘或改聘。
由此看来,物业管理的选聘权最终掌握在业主管理委员会(业主)手中。那么,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及该机构的整体物业管理知识水平,即将对受托物业管理公司的“命运”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加快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提高业主的业权意识,是开展物业管理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
由于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并不直接从事物业管理,他们往往缺乏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很难对投标单位作出科学的评价。因此,委托专业机构(中介)招标物业管理单位,是必然选择。从另一个侧面看,物业管理招标专业机构的存在,也是顺利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的前提与基础。
物业管理招标专业机构不但代理委托招聘业务,还可以为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及政府部门提供物业管理的专业咨询服务,承担物业管理市场中介的角色。可见,物业管理招标机构建设问题,应当引起国家及各地物业管理主管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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