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看法,各抒己见
我倒觉得这次个税修改的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
大家可能是对近年来贫富分化现象太深恶痛绝了,对通过个税修正来劫富济贫的期望值太高了。这种心情大家都是一样的,但采用过于激进的税改不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负作用很大。 我觉得还是得采取其它更有效的手段才能解决大家担心的问题。
个税是干什么的?调节收入差距?这个说法当然也不错,主要应该是干这个的。但也不完全是。例如,假设某个国家贫富分化极小,难道国家干脆就可以不征个税了吗?这当然不可能了。 国家的公共开支很大,公民还是有义务支持的。在多数国家,“我是纳税人”几乎成了公民申张权益的代名词。如果一个国家绝大多数公民不是纳税人,那绝非国家的福...全部
我倒觉得这次个税修改的方案还是比较合理的。
大家可能是对近年来贫富分化现象太深恶痛绝了,对通过个税修正来劫富济贫的期望值太高了。这种心情大家都是一样的,但采用过于激进的税改不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反而负作用很大。
我觉得还是得采取其它更有效的手段才能解决大家担心的问题。
个税是干什么的?调节收入差距?这个说法当然也不错,主要应该是干这个的。但也不完全是。例如,假设某个国家贫富分化极小,难道国家干脆就可以不征个税了吗?这当然不可能了。
国家的公共开支很大,公民还是有义务支持的。在多数国家,“我是纳税人”几乎成了公民申张权益的代名词。如果一个国家绝大多数公民不是纳税人,那绝非国家的福音!合理的安排,应该是富人多交税,中间接收入者少交税,穷人不交税。
3000元的起征点,已经超过全国平均收入了。而多数国家,个税起征点,却是划在平均线以下的,这也是出于“让多数公民成为纳税者”的动机。像日本,刚好半数公民是纳税。如果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数据没错的话,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调高到3000,将使中国工薪人群中纳税人比例从28%猛降到12%。
毕竟中国从人口上讲绝大多数公民都是拿工资的,所以这意味着只有极少数公民在纳税,这叫什么公民社会,你要进一步下降到比如5%,就有点不象话了!
但无可置疑,楼主和前面朋友们讲的理由也确实是很实在的。
3K工资在大城市当然是不够用的,负担已经很重了,连当房奴、车奴、孩奴的资格都未必有,再来个“税奴”就太不讲理了!我支持给大家减负的意见,只是我说了大家光盯着那个起征点是没用的。
中国又不是天下唯一遇到这个问题的。
国外有许多现成的经验。我想,可以采取减少税率和扩大减免范围的积极办法来解决。
现在网上绝大多数朋友都是认为3K偏低应该提高到至少5K的。我想,大家并不是不愿给国家纳税,只是实在怕承受过于沉重的税收负担。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工薪阶层税还是要纳,但只是象征性地交点,不要成为负担。按这个草案,比如月入4500元者(这已经是大城市的平均水平了),减去3000元,剩下1500元交5%,那就是几十元钱的事!几十元钱在大城市里算钱吗?反正要我宁可花几十元成为纳税公民。
问题是,5%的税率也就只到超过基准税率1500这部分了,您要月入超过4500,就得交10%了。这个我觉得偏高了,因为4500搁城市也不算什么。这部分倒是可以扩大范围,比如8000元或1万以下都是象征性地交5%,不知大家觉得如何?
最关键一点,就是要扩大减免税。
前面说了许多国家起征点很低,但人家减免的力度很大,甚至加上补贴,低收入者得到的比交的税还多!这才是前面说的人家敢把个税起征点定在平均收入之下的根本原因!
那什么人该减免?家庭负担重的肯定要减免。
如果一人之力负担全家5口,那5K工资简单就是赤贫,你怎么好意思叫人家交税,还10%之多!难道人家上供老下养小不是在为社会做贡献?按抚养人数减免个税是天经地义,也是国外流行的做法。为何我们中国不搞?不过是怕麻烦罢了。
至于个税是否应采取地区差别制,这个有一定道理,但我仍只能有保留地同意楼主的意见。说有道理,是因为个税是地税收的,各地情况有别,在地税安排上有所不同,从法理上也说得过去。说有保留意见,是因为虽说大城市负担重,但收入也高。
如果我们承认个税有减小贫富分化的作用的话,那么统一税制有利于减少我国收入三大差距之一的地区差距,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如果大城市少交,落后地区多交,那不是鼓励扩大地区间贫富分化嘛。贫困地区的兔子们听了肯定不干。
所以,可以部分采取不同税制,但力度不能太大,这个税制上的差别应该小于地区收入的差别,才能同时照顾到楼主的担心和减少地区收入差别的初衷。不知你觉得怎样。
总之,建议大家表只盯着那个起征点,更好的办法其实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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