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广告公司怎样可以成为一般纳税
一、业务概述
新办商贸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新设立税务登记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文件规定:
(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工业销售额50万元,商业销售额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全部
一、业务概述
新办商贸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新设立税务登记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进行受理、调查、审核、审批的业务。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文件规定:
(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工业销售额50万元,商业销售额80万元,下同)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三)、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纳税人到主管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二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报告
2。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商贸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税务机关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
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1。
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案头审核、约谈和实地查验,主要有以下内容:
1。
案头审核
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
(2)税务登记信息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的,调阅房屋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经营场地的,调阅租赁协议复印件
(5)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上述资料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2。约谈 约谈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与约谈对象的直接交流,了解印证纳税人的相关情况,以确认其是否为正常经营户。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组织结构、决策的程序、管理层的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等企业的整体情况。
与企业出资人约谈,应着重了解出资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关系。与主管财务人员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的银行账户情况、企业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情况。
与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约谈,了解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度。对于约谈的内容,要做好记录,井有参与约谈的人员签字。 3。实地查验 实地查验是印证评估疑点和约谈内容的重要过程。
查验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价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账等。
在实地查验中,要认真核实区分商业零售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小型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
除按照上述查验内容全面核查外,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账户及企业人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