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支票要注意些什么??现在出纳
如果财务室有保险柜最好,这样发票、支票、财务印章都可以统一锁在保险柜里。如果没有,那你就要和出纳做好支票移交手续,列好支票清单,列明支票号码、已使用/作废情况、移交人、接手人、监交人,领用人、领用日期等。
新买回的支票用订书机订好存根联,使用的时候不易丢失。平时锁在比较重要的办公柜里,支票及支票登记本可以单独找一个文件袋或盒子放好再锁在柜子里,人离开时钥匙要随身带。
不管是哪种支票遗失,都应尽快去银行说明情况,将支票作废,尤其是空白支票,丢失的后果更是难以预料。 对方已付款,或即将付款的支票不用作废。
支票登记簿丢失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只会影响登记支票使用情况。
根据《票据法...全部
如果财务室有保险柜最好,这样发票、支票、财务印章都可以统一锁在保险柜里。如果没有,那你就要和出纳做好支票移交手续,列好支票清单,列明支票号码、已使用/作废情况、移交人、接手人、监交人,领用人、领用日期等。
新买回的支票用订书机订好存根联,使用的时候不易丢失。平时锁在比较重要的办公柜里,支票及支票登记本可以单独找一个文件袋或盒子放好再锁在柜子里,人离开时钥匙要随身带。
不管是哪种支票遗失,都应尽快去银行说明情况,将支票作废,尤其是空白支票,丢失的后果更是难以预料。
对方已付款,或即将付款的支票不用作废。
支票登记簿丢失没有什么严重的后果,只会影响登记支票使用情况。
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支票丢失时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补救:1、挂失止付,2、公示催告,3、诉讼。
无论采取哪种措施,均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即票据因丢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
2、失票人必须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3、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未获付款的有效票据。
挂失止付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方法。根据《票据法》十五条规定,挂失止付的票据应当是不属于未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
未记载付款人的支票属于无效票据,故不能挂失止付。
下面说一下三种补救方法:
1、挂失止付。是失票人在丢失票据后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用以防止票据被冒领或骗取。因此,失票人既可在票据丧失后先采取挂失止付,再紧接着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也可以不采取挂失止付,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由法院在受理后发出停止支付通知,或向法院直接起诉。
一般而言,丧失票据后应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为宜,因为法院受理有个过程。
2、公示催告指票据丢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程序。
3、诉讼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采用诉讼方式,应注意如下几点: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失票人在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新丢失的票据的有关书面证明;在判决前或付款前,付款人或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失票人提供抵押,以防由于付款人支付已丧失的票据票款后可能出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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