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和权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 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1。纳税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期 限内申报办理开业、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 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2)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 造或者擅自损毁上述资料;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会计核算 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并按规定安装、使 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4)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时足 额...全部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税 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1。纳税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期 限内申报办理开业、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 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2)依法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 造或者擅自损毁上述资料;财务会计制度或办法、会计核算 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并按规定安装、使 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4)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时足 额缴纳税款。
(5)延期申报必须预缴税款延期缴纳税款必须报经 批准。
(6)结清税款或提供担保。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其法 定伐表人需妻姐境的,逾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 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有合并、分立情形的纳税人,应 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结清税款;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 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缴纳或者 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纳税人合并、分立时有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 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其纳税义务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8)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信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 人应当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有合并、分 立情形,或者欠税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 大额资产之前,都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此外,欠税人还应 当向抵押权人、质权人说明欠税情况。
(9、)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2。《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主要每括:
办理扣缴税款登记,设置代扣、代收税款账簿,全面代 扣、代收税款,按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和申报内容如实办理 代扣代收税款申报,对已扣已收的税款及时解缴,接受税务 机关的检查并如实向税务机关反映相关情况。
3。《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 益包括以下方面:
(1)无偿臺有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咨询服务的权利。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 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享有税法知悉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 务机关了解国g税收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 序有关的情况。
(3)享有保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 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对检举违法行为 的单位和个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 检举人保密。
(4)享有申请减、免、退税权。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 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每年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_家赔偿 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可 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税务机关所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违雈;侵害,其合法利益,可依法请求国家 赔偿。
(7)享有控告、检举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 告、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8)享有受尊重和受保护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必 须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依法接受监督。
(9)享有申请回避权。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 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10)享有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 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11:)享有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有:特殊困难, 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 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12)享有委托代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 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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