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回要办理什么手续请问销售退
商品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而发生退货。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此,企业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如:甲公司收到商品验收时...全部
商品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而发生退货。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此,企业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例如:甲公司收到商品验收时,发现有30件商品质量与合同不符,要求退货,经供货方确认,同意退回,30件商品已退回入库。
该项业务,供货方将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收回,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记账联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他联连同从购货方收回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后面,按扣除退回商品后的商品销售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据此入账。
供货方账务处理为:
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23400(红字)
贷:商品销售收入 20000(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红字)。
根据重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作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甲公司 16380
贷:商品销售收入 1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80
如果已结转销售成本,同时作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5100
贷:商品销售成本 5100
购货方根据重开的专用发票发票联,作会计分录:
借:商品采购 1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38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6380
如果商品全部退回,供货方根据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冲销原账面记录,购货方不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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